儿科学院关于推荐申报校级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1浏览次数:514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激励儿科学院学生团支部和广大团员创先争优,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培养品学兼优的高素质儿科医学人才,结合校团委《推荐申报2023年度南京医科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精神,现就儿科学院推荐申报相关校级荣誉称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基本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扎实推进对标定级,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学习社”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从严治团、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深化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2.参评资格

     (1)五四红旗团委

 ①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2

 ②能较好地完成共青团各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智慧团建”系统主题教育实践、学社衔接、对标定级、团员教育评议等,学院分团委、直属团支部还需广泛开展“青年大学习”,积极参加挑战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或比赛)。

     (2)五四红旗团支部

 ①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2年(学生团支部满1年);

 ②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

 ③2023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为五星级

 ④团支部成绩单建设完善,得分在所属团组织中处于前列。

 (二)优秀共青团员

1428周岁的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不含专职团干部)中评选。

     1.基本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参评资格

    (1)团龄2年以上;

    (2)2023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

    (3)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4)2023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5)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二、有关说明

 1. 近三年已获得校级及以上“两红”“两优”表彰的同一组织和个人,不再推报参评。

 2. 个人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

 3. 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不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

 4. 通知中所有关于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430日。

 5. 在上一年基层团支部专项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自动认定为本年度“优秀共青团员”。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者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2年内单位或者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者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不按期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落实共青团改革、“全团带队”责任和团的重点工作不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者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填写申报表(附件1),事迹材料请根据评选基本条件四方面要求,结合本支部实际撰写,依托数据、特色活动,突出本支部亮点。

 2.申报校级“优秀共青团员”填写申报表(附件2)、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事迹材料围绕评选基本条件五方面要求,结合个人实际表现撰写。

 3.报名方式:将申报表格、证书和活动证明等材料以pdf格式压缩打包,各文件名请标注学号姓名,作为附件发送至ekxgb2021@njmu.edu.cn,邮件名请标注校五四红旗团支部+班级/校优秀共青团员+学号+姓名,可在邮件正文做简要说明。

4.截止时间:4 12 17:30逾期不报、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5.报名截止后,经资格审查、集体评审、院内公示择优推荐申报相应校级荣誉称号。

6.联系电话:025-86868521,郑老师。


     附件:

附件1儿科学院校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x

附件2儿科学院校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x

附件3儿科学院校“优秀共青团员”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儿科学院分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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