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校编教师、实验员:
根据南医大校[2026]39号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和南医大校[2026]42号《关于开展第六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院开展第六次岗位设置与聘任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学校按相应比例测算的岗位数下达至学院。
(一)教师岗位
类别 | 正高级 |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合计 | |
设岗限额数 | 0 | 3 | 4 | 7 |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类别 | 中级 |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合计 | |
设岗限额数 | 0 | 2 | 1 | 3 |
二、基本职责和聘任条件
详见附件1南医大校[2026]39号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聘任程序
(一)所有岗位申报者均须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教师岗位申请表》/《南京医科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附件3/4),于3月 20 日前将《岗位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儿科学院。申请岗位晋升的人员还需提交申请表内所填业绩的证明材料。
(三)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组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对申报教师、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审、形成推荐意见,在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组。
(四)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组对各二级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六)发文聘任与合同签订。
四、注意事项
本次岗位聘任,申请人员的任职年限、获奖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的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和出版时间等,均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联系人:薛仁杰025-83116931
儿科学院
2026.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