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教职工基础数据的通知

时间:2018-11-14浏览:1705

各校编教职工:

教职工基础数据的准确、完整是智慧校园线上业务正常开展的基础。为了保障各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行,加快推进智慧南医建设,现就校本部教职员工完善基础数据工作通知如下:

一、数据完善用户范围

数据完善的用户范围为校本部(含人事关系在学校,工作地点在附院的)正式编制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

二、数据完善方式

登录学校主页网上办事大厅,在“教职工信息变更”模块中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和扩展信息,提交变更的信息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生效,个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已提交数据的审核状态。编辑或新增信息需同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作为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的依据。具体操作步骤参照附件1:《教职工基础数据完善操作说明》。

三、数据完善要求

首次登陆“教职工信息变更”模块时,系统会自动弹出《个人诚信承诺书》页面,点击“接受”后,进入正式填报页面。请认真核对并完善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今后将作为职称晋升、年度考核等的依据。

相关职能部门请及时登陆系统,认真完成教职工提交数据的审核工作。审核操作步骤参照附件2:《教职工数据审核操作说明》。

四、时间安排

个人信息完善截止日期:20181116日。

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信息审核截止日期:20181130日。

本次集中填写、集中审核后,当教职工有信息发生变化时,请登陆系统变更信息,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完成信息的审核,今后教职工基础数据的维护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

五、意见反馈

基础数据完善期间,请对出现的问题和相关改进意见予以及时反馈。联系人:信网中心陈伟,联系电话:86868603。儿科学院党政办孙敏,联系电话:83116932。

附件1:教职工基础数据完善操作说明.docx

                                       

                                        儿科学院党政办

                                       2018年11月14日